2.每天09:30前對外付款,各部門必須向財務經理提交手續齊全、付款信息準確的付款審批表,所有口頭通知不予受理。財務部門逾期未辦理付款審批表的,財務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自行承擔;
4.當天付款通知的財務經理必須在10: 00前提交給出納進行統計付款。
5.每天17:00(周六16:00)後,不允許報銷和借用。如超過規定時間,財務部有權。
拒絕其報銷和借款,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