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是指境內非金融機構經外匯局批準,為個人辦理的人民幣與外幣之間的貨幣兌換業務,包括現鈔和旅行支票兌換等。
本幣指的是某個國家法定的貨幣,除了法定貨幣之外其他的貨幣都不能在這個國家流通。如中國大陸唯壹法定貨幣為人民幣,所以這時我們也把人民幣稱為本幣,但這種概念大多是用在匯市上的。除了本幣之外其他的都統稱外幣。
長期以來,中國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主要由銀行辦理,而銀行由於網點數量、經營時間等因素的限制,難以充分滿足日益增長的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的需要,這個問題在涉外交往和人員跨境流動頻繁、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量大的地區尤為突出。試行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有利於發揮經營機構營業時間長、兌換幣種多樣、經營機制靈活、專業化服務等優勢,同銀行的本外幣兌換業務形成互補,更好地服務於個人本外幣兌換業務的需要。
經營機構辦理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業務,應參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通過個人結售匯系統辦理兌入、兌出業務,並對兌入、兌出業務實現限額管理。
年度總額內境內個人結售匯業務,辦理兌入或兌出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
年度總額內境外個人結匯業務,辦理兌入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境外個人辦理無結匯水單的兌出業務,每人每日累計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含),對設立在境內關外場所的網點,該限額可調高至等值1000美元(含)。
上述業務應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規定的個人結售匯業務應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