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3起,香港建立了港元發行與美元掛鉤的聯系匯率制度。發鈔銀行在發行任何數額的港元時,必須以7.80港元兌65,438美元+0的匯率將美元交給HKMA,登記或記入外匯基金賬戶,同時取得負債證明書,才可以開始印鈔。這樣,外匯基金持有的美元為港元紙幣的穩定提供了支持。
擴展數據:
在香港,大部分港元紙幣由三家獲香港金融管理局認可和監管的發鈔銀行發行。三家發鈔銀行包括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渣打銀行和中國銀行(香港);此外,十元紙幣的發行已經停止,但應香港人的要求,香港金管局於2002年開始自行印制十元紙幣,2007年改為塑料紙幣試行。港元的所有硬幣都是由金融管理局發行的。
香港紙幣的所有圖案都是有版權的。因此,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復制紙幣的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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