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壹:港幣如果要通過國內銀行在國內結算,就按外匯處理。個人結匯至境內境內銀行個人賬戶可先向境內銀行申請開立港幣賬戶。根據外管局相關規定,銀行壹年最多不得結匯港幣5萬元,以當日銀行買入價港幣結匯,最多不得結匯超過5個個人賬戶。否則可能會被認為是個人分割結算。壹旦定義為拆分結匯,就可能涉及洗錢,而打擊洗錢是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防止熱錢流入的重要政策。
方式二:除了上述通常的個人結匯港幣的方式外,還有通過貿易結匯、通過國內外貿公司的公司賬戶結匯、通過公司的公戶賬戶直接將港幣結匯成人民幣等方式。這種方式的人民幣結匯,必須由銀行按照核銷單上的收匯金額通過正規的核銷程序核銷,並結匯到外匯口岸卡指定的公司賬戶。以上兩種方法是個人和公司常用的。個人香港賬戶匯入內地個人銀行賬戶的,適用第壹種方式。第二種選擇適用於將個人香港賬戶轉換為內地公司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