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大陸的投資屬於外資。事實上,中國政府把大陸以外的所有投資者,包括外國投資者和港澳臺投資者,都視為外國投資者,把他們參與設立和經營的所有企業都視為外商投資企業,在管理的各個方面都壹視同仁。港澳臺商在內地投資,可參照我國涉外經濟法規,享受我國政府對外國投資者的壹切投資待遇和優惠政策。於是,港澳臺商變成了外商,港澳臺資變成了外資,港澳臺商投資的企業變成了外資企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外國投資者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匯自由進出口其出資額、利潤、資本利得、資產處置收入、知識產權許可費用、依法取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收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限制進出口的幣種、數額和次數。
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和香港、澳門、臺灣省員工的工資和其他合法收入可以依法自由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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