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
辦理條件
壹、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壹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二、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後頒發開戶許可證。但存款人因註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需要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辦事流程
1、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應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A4紙)二份提交給開戶銀行,向開戶銀行領取壹式三聯“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填入存款人基本信息並加蓋單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章。
2、銀行對存款人提交的開戶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符合開戶條件的,銀行辦理好開戶手續。核準類賬戶,銀行將存款人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等開戶資料報送人民銀行。
3、人民銀行在2個工作日內對開戶銀行報送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核準,並將核準打印出的開戶許可證正本、副本、開戶申請書(二聯)及存款人密碼交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將開戶許可證正本、存款人密碼及開戶申請書(壹聯)交於存款人。
申報材料
開立存款賬戶應出具的材料:
(壹)基本存款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
1、企業法人,應出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2、非法人企業,應出具非法人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及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3、機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登記證書正本、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及財政部門同意其開戶的證明。非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出具政府人事部門或編制委員會的批文或登記證書正本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4、軍隊、武警團級(含)以上單位以及分散執勤的支(分)人,應出具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財務部門、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5、社會團體,應出具社會團體登記證書正本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宗教組織還應出具宗教事務管理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6、民辦非企業組織應出具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正本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7、外地常設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及法人代表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8、外國駐華機構,應出具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外資企業駐華代表處、辦事處應出具國家登記機關頒發的登記證。
9、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及個體工商戶負責人身份證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經營者姓名登記辦證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稱為無字號個體工商戶,其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名稱,由“個體戶”字樣和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者姓名組成)。
10、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及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11、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應出具其主管部門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批文及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
12、其他組織,應出具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二)專用存款賬戶:
1、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2、下列證明文件:
(1)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2)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3)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4)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5)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6)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7)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8)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9)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0)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3、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戶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復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三)臨時存款賬戶:
1、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2、異地建築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築施工及安裝合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3、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4、註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四)壹般存款賬戶
應向銀行出具其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
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1、 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2、 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