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所謂中國投資者包括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外國投資者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
外商投資企業法是指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許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的立法規範形成的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組織形式、設立和登記程序、法律地位、投資關系、法律文件、中外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勞動關系、稅務、外匯管理、解散和清算等。
為了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分別規定,國家對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對合資、外資企業進行征收,並給予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