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此段]背景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之交,由於國際金銀價格波動,白銀不斷流出中國,銀本位貨幣體系難以維持,國內貨幣發行不統壹,混亂不堪。在此背景下,南京國民政府實施了這壹貨幣政策。
[編輯本段]結尾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政府采取通貨膨脹政策,法幣大幅貶值。1937抗戰前夕,發行的法幣總量只有14億元,而到日本投降前夕,發行的法幣已經達到5000億元。到4月份的1947,發行量已經增加到16萬億元以上。1948年,法定貨幣發行量達到660多萬億,是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物價上漲3492萬倍,法定貨幣徹底崩潰。
1937抗日戰爭前,法幣流通總量不超過14億元。從1937抗日戰爭開始到1941英美戰爭期間,日本為了破壞中國大後方的經濟,在日本占領區強行兌換日本發行的法幣,然後送到上海兌換國民政府的外匯。國民政府分別從英國和美國獲得1000多萬英鎊和5000萬美元的貸款,但仍不足以支撐法國貨幣的匯率。1940起,取消無限制外匯交易。於是法幣的價值開始下跌。
抗戰時期,財政支出增加,法幣大量發行。到戰爭結束時,已發行到5569億元,比戰前增加了約400倍。1946之後,法幣發行量增加更多,從抗戰勝利時的5569億增加到8月的65438+604萬億,三年增長了1000多倍,造成民間惡性通貨膨脹。當時有壹家造紙廠,利用低面額法幣作為造紙的原料來盈利。當宋子文擔任總理時,他試圖通過金融政策穩定法定貨幣,出售庫存的黃金並回購。但由於法幣發行量仍在增加,並未取得成效。1948年5月後,翁出任宰相,王任財政大臣,開始籌劃另壹次幣制改革,用金圓券代替法幣。
[編輯本段]評價
有人認為,由國家銀行發行、國家信用擔保的法幣,使貨幣與價格波動的貴金屬脫鉤,是當時中國壹種進步的金融體制改革;這也是現代國家金融體系的壹個特征。法幣的發行統壹了國內貨幣,而貨幣發行的控制權落在政府手中,國內的硬通貨如白銀也因此集中在政府手中。法定貨幣在抗戰時期對維護中國財政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實施的實際效果是官辦銀行掠奪了人民的財富,消滅了人民的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