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接受民政部門的審查 將經審核的可行性報告和業務主管單位批文提交給民政部門,然後進行名稱核準。在獲得同意申請註冊的批文後,到民政部門的網站上填報《登記匯報表》(與可行性報告內容相同)、《理事會組成人員基本情況表》、《民非法人登記申請表》、《民非章程核準表》、《民非負責人備案表》等表格,接受民政部門的預審查。其中,法人登記申請表需經當地派出所或人事部門蓋章,然後將紙質原件提交給民政部門。還需要提交場所使用權證明、擬任負責人基本情況和身份證明、法人代表簡歷等材料。如果填寫內容不全或無效,民政部門會通知妳拿回去重新補正。 在準備材料的同時,民政部門的主管領導還可能會找妳面談,了解機構的基本情況。然後,民政部門要對妳的機構進行現場考察,以便核實辦公場地的真實性。
第三步:領取登記證書 如果機構通過了民政部門的以上各項審查,在10天之內,就能順利拿到民政部門的批文。之後要去做驗資,驗資款須打入會計師事務所指定的驗資賬戶,通常1天就能驗資結束。然後,拿著所有最終定稿的紙質材料交到民政部門登記大廳,在15個工作日內就可以領取登記證書。
第四步:辦理機構必備的各種手續 需要攜帶登記證書,到公安機關刻制印章,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後,再到各區的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3天內去管轄稅務所報道,稅務專管員要現場核查地址,批準之後就可預約安裝稅控器和購買稅務發票。然後去原驗資銀行開設機構賬戶,再回到民政部門把這些機構信息備案。 然後,帶著相關手續到會計師事務所把驗資款轉入新設立機構的賬戶下。還需要購買票據,到財政部門領取捐贈票據,部分領域的民非要到業務主管單位領取專用票據。之後再去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員工社會保險開戶,如果員工人數少也可以選擇人事代理。如果機構有收費項目,還要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
這些手續都辦好後,機構就可以正式開始運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