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按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征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以外匯結算的,以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納稅人辦理納稅後,契稅征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