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在當地通信管理部門辦理ICP經營許可證或備案。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登記程序如下:
1.獲取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從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登記表,也可以到地方登記機關領取。
2.填寫登記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按照登記表的要求認真填寫各項信息,並保證填寫的信息完整、準確、真實。
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登記材料:
1,按本條第二款要求填寫的《登記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當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5.依法辦理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法定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應提交法定公證機關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制度,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參與的電子商務市場治理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除非個人出售自己的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交易,不需要依法取得許可,也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