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假設某出口企業下了壹筆價值654.38+0萬美元的訂單(以下簡稱‘貨款’),買方在兩個月後付款。即期美元兌人民幣=1:6.2。按照即期匯率,654.38美元+0萬元可折算成人民幣620萬元。為了規避人民幣升值的風險,賣方可以在國際市場上購買美元對人民幣的合約(以下簡稱“合約”)。假設兩個月後,美元兌人民=1:6.1。那麽貨款損失折合人民幣65438+萬元,合同利潤折合人民幣65438+萬元,兩者相抵。假設兩個月後美元/人民幣=1:6.3。則貸款額外利潤為65438+萬元,合同損失為65438+萬元,兩者相抵。也就是說,這種方式可以在合同簽訂日將企業貨款的利潤鎖定在6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