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客運知識
(1)國內航空運輸
a.購票
中國旅客須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並填寫旅客定座單;外國旅客、華僑、港、澳、臺胞購票,須出示有效護照、回鄉證、臺胞證、居留證、旅行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並填寫旅客定座單。
b.座位再證實
旅客持有定妥座位的聯程或來回程客票,若在該聯程或回程地點停留72小時以上,須在該聯程或回程航班飛機離站前兩天中午12時以前,辦理座位再證實手續,否則原定座位不予保留。
c.客票
客票只限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轉讓和塗改,客票有效期為壹年。
d.兒童票
已滿2周歲未滿12周歲的兒童按成人全票價的50%付費。未滿2周歲的嬰兒按成人原票價的10%付費,不單獨占壹座位。每壹成人旅客只能有壹個嬰兒享受這種票價。
e.退票
旅客(團體旅客另行規定)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2小時以前申請退票,需支付原票款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前2小時以內申請退票,收支付原票款2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定離站時間後退票,按誤機處理。
f.客票遺失
旅客遺失客票,應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掛失,並需提供足夠的證明。在申請掛失前,客票如己被冒用或冒退,承運人不負責任。
g.乘機
旅客必須在承運人規定的時限內,憑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乘機手續。飛機離站前30分鐘停止辦理乘機手續。
h.誤機
誤機系指旅客未按規定時間辦妥乘機手續或因其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乘機。旅客誤機後,如要求改乘同壹航空公司的後續航班,不收誤機費。如要求退票,需支付原票款50%的誤機費。
i.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為:頭等艙40千克,公務艙30千克,經濟艙20千克,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j.隨身攜帶物品
持頭等艙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壹件物品。上述兩項每件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cm×40 cm×55 cm,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千克。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限制,要按規定作為交運行李托運。
k.不準在托運行李內夾帶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交運行李內夾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貸、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承運人對交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壹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l.行李賠償
交運行李如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運人負責賠償。賠償限額每千克不超過人民幣50元,如行李的價值每千克低於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
m.行李聲明價值
交運行李每千克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以辦理行李聲明價值,承運人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壹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此項行李丟失,承運人按聲明價值賠償。
n.承運人賠償責任
承運人對每名旅客身體傷害的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7萬元。
(2)國際航空運輸
a.座位再證實
已定妥續程或回程國際、地區航班座位的旅客,如在上機地點停留72小時以上,應最遲在班機起飛前72小時對所定座位予以再證實,否則所定座位將自行取消。如在聯程或回程地點停留時間在72小時以內,無需辦理座位再證實。
b.客票
客票(包括行李票)是承運人與旅客之間的運輸憑證,也是旅客乘機交運行李的憑證,客票只限客票上所列姓名的旅客本人使用,經轉讓或塗改的客票無效。客票有效期為壹年。
c.兒童票
12周歲以下的兒童按成人全票價的50%或67%付費。未滿2周歲的嬰兒,按成人全票價的10%付費,不單獨占壹座位。
d.退票
由於承運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程旅行,旅客申請退票,可按規定辦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購票地點或經航空公司同意的地點辦理。
e.計重免費行李額
在國際地區航線上,按旅客票價等級,每壹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費交運的行李額為:壹等票價40千克,公務票價30千克,經濟票價20千克;按成人票價10%付費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
f.不得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旅客的交運行李和自帶行李內不得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質、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他危險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中華人民***和國有關國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規定禁止出境、入境或過境的物品及其它限制運輸的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攜帶武器或隨身攜帶利器和兇器。交運行李內不得裝有貨幣、珠寶、金銀制品、票證、有價證券和其他貴重物品。
2.鐵路客運知識
(1)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意外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車票分為兩種:
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快、普快)、臥鋪票(高級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票。
(2)兒童票
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每壹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壹名,超過壹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購買全價臥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3)站臺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臺票。站臺票當日使用,壹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臺票。未經車站同意無站臺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臺票款。
(4)丟失車票的處理
旅客在乘車前丟失車票,應另行買票。在乘車中丟失車票,應從發現丟失車票的車站(如不能判明丟失站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補收票款,核收手續費。
(5)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條件乘車的旅客,除按規定補票、核收手續費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50%的票款:
旅客無票或持用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
持偽造或塗改的車票乘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持站臺票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
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坐區間的票款差額。
旅客使用半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票價差額。
(6)旅客攜帶品範圍及超過範圍的處理
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段另有規定者除外):兒童(包括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體積要適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並不妨礙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厘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厘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
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和汙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但在保證安全和衛生的條件下,可攜帶下列物品:
安全火柴20小盒,氣體打火機5個。
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上光劑、染發劑。不超過始100毫升的酒精、冷燙液。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發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軍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員和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初生雛20只。
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時,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
(7)保價運輸
旅客或托運人托運的行李、包裹分為保價運輸和不保價運輸兩種,按哪種方式運輸,由旅客或托運人選擇,並在托運單上註明。按保價運輸時,可分件聲明價格,也可按壹批全部件數聲明價格。按壹批辦理時不得只保其中壹部分。
承運人承運保價運輸的行李、包裹,有權檢查聲明價格同實際價格是否相符。如拒絕檢查,承運人可拒絕按保價運輸承運。按保價運輸辦理的行李、包裹按保價運輸承運。
按保價運輸的行李、包裹發生運輸變更時,保價費不補不退。因承運人責任造成的取消托運時,退還全部保價費。
3.水上客運知識
(1)中國的水路交通分為沿海航運和內河航運兩大類。
(2)外國旅客在中國水上旅遊時大多乘坐豪華遊輪。
(3)大型客輪的船室壹般分五等:壹等艙(軟臥,l-2人),二等艙(軟臥,2-4人),三等艙(硬臥,4-8人),四等艙(硬臥,8-24人)和五等艙(硬臥),還有散席(包括座席)。豪華客輪設有特等艙(由軟臥臥室、休息室、衛生間等組成)。
(4)船票
船票分普通船票和加快船票,又分成人票、兒童票(1.1-1.3米的兒童)和殘廢軍人優待票。
旅客在乘船前丟失船票,應另行購票。上船後旅客丟失船票,如能提出足夠的證明,經確認後無需補票。無法證明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5)行李
乘坐沿海和長江客輪,持全價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免費行李30千克,持半價票者和免票兒童15千克;每件行李的體積不得超過0.2立方米,長度不超過1.5米,重量不超過30千克。乘坐其他內河客輪,免費攜帶的行李分別為20千克和10千克。
(6)禁止攜帶和托運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準攜帶上船:法令限制運輸的物品,有臭味、惡腥味的物品,能損壞、汙染船舶和妨礙其他旅客的物品,爆炸品、易燃品、自燃品、腐蝕性物品、有毒物品、殺傷性物品以及放射性物質。
(二)貨幣知識
1.外匯
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結算的壹種支付手段,它包括外國貨幣(鈔票、鑄幣等)、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以及其他外匯資金。
中國對外匯實行由國家集中管理、統壹經營的方針。在中國境內,禁止外匯流通、使用、質押,禁止私自買賣外匯,禁止以任何形式進行套匯、炒匯、逃匯。
外國旅遊者來華攜入的外幣和票據金額沒有限制,但入境時必須據實申報。在中國境內,外國旅遊者可持外匯到中國銀行及各兌換點兌換成人民幣,但要保存好銀行出具的外匯兌換證明(俗稱水單,其有效期為半年)。離境時,人民幣如未用完,可持水單將其兌換回外匯,最後經海關核驗申報單後可將未用完的外幣和票證攜出。
在中國境內,目前有18個國家和地區的現鈔可兌換成人民幣:澳大利亞元、奧地利先令、比利時法郎、加拿大元、丹麥克朗、意大利裏拉、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馬來西亞元、荷蘭盾、挪威克朗、新加坡元、瑞典克朗、瑞士法郎、英鎊、美元、港元。
泰國株和菲律賓比索可在僑鄉的個別中國銀行兌換,臺胞攜入的臺幣,中國銀行可通融兌換成人民幣。
2.旅行支票
旅行支票是銀行或旅行支票公司為方便旅遊者,在旅遊者交存壹定金額後簽發的壹種面額固定的、沒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點的定額票據。購買旅行支票後,旅遊者可隨身攜帶,在預先約定的銀行或旅行社的分支機構或代理機構憑票取款,比帶現金旅行安全便利。
購買旅行支票時,旅遊者要當場簽字,作為預留印鑒;支取款項時必須當著付款單位的面在支票上簽字;付款單位將兩個簽字核對無誤後方予付款,以防假冒。
中國銀行在收兌旅行支票時收取7.5‰的利息。
3.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銀行或信用卡公司為提供消費信用而發給客戶在指定地點支取現金、購買貨物或支付勞務費用的信用憑證,實際上是壹種分期付款的消費者信貸。信用卡上印有持卡者姓名、持卡者賬號及每筆賒購的限額、簽字有效期和防偽標記等內容。
為了避免風險,發卡機構對其發行的信用卡規定使用期限壹般為1年-3年,並規定壹次取現或消費的最高限額。
我國目前受理的外國信用卡主要有7種:萬事達卡、維薩卡、運通卡、大萊卡、JCB卡、百萬卡和發達卡。
(三)保險知識
保險是壹種風險轉移機制,即個人或企業通過保險將壹些難以確定的事故轉移給別人去負擔。以付出壹筆已知的保險費為代價,就可將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
為了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事業的健康發展,國家旅遊局於2001年5月15日發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該規定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旅行社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所謂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遊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1.《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的基本內容:
(1) 旅行社責任險的投保範圍。
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旅行社應當對旅行社依法承擔的下列責任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a.旅遊者人身傷亡賠償責任;
b.旅遊者因治療支出的交通、醫藥費賠償責任;
c.旅遊者死亡處理和遺體遣返費用賠償責任;
d.對旅遊者必要的施救費用,包括必要的近親屬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費用,隨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費用,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用,行程延遲需支出的合理費用等賠償責任;
e.旅遊者行李物品的丟失、損壞或被盜所引起的賠償責任;
f.由於旅行社責任爭議引起的訴訟費用;
g.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約定的其他賠償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a.旅遊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應保證自身身體能夠完成旅遊活動;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種損失或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b. 旅遊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活動,應當服從導遊或領隊的安排,在行程中註意保護自身和隨行未成年人的安全,妥善保管所攜帶的行李、物品;由於旅遊者個人過錯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導致需支出的各種費用,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c. 旅遊者在自行終止旅行社安排的旅遊行程後,或在不參加雙方約定的活動而自行活動的時間內,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
a.保險期限為壹年。
b.旅行社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下列標準:
國內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8萬元,入境旅遊、出境旅遊每人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16萬元,國內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200萬元,國際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人民幣400萬元。
(3)投保和索賠
a.投保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必須在境內經營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投保,與承擔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合同,采取按年度投保的方式。
b.索賠
索賠時效為二年(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
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時,旅行社應及時取得事故發生地公安、醫療、承保保險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單位的有效憑證,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
(4)法律責任
a. 旅行社違反該規定,未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15天至30天,可以並處人民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吊銷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b. 旅行社投保的旅行社責任保險責任範圍小於該規定要求的,或者投保的金額低於該規定基本標準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人民幣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c. 旅行社違反該規定,拒不接受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3天至15天,可以並處人民幣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