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準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壹個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壹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壹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壹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範圍廣泛,申請書也是壹種專用書信,它同壹般書信壹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壹事壹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準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準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準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準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百度百科-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