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還沒有壹個政府部門制定的汽車銷售示範合同,購車熱潮不期而至。新人買車,壹定要仔細研究購車合同。很多方面確實充滿了陷阱。下面告訴妳簽訂購車合同需要註意的要點:
1,目標。汽車的品牌、產地、生產廠家、型號、批號、配置、可選設備、顏色、裝飾等在買賣時都要確定清楚。甚至要確定是修車還是備貨,確定裏程表公裏數、發動機號、車號(車架號)等汽車本身的必要元素,尤其是車號和汽車識別號要同時寫,防止車商換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隨車交付的證件等。另外,有些車要搞清楚是原廠的還是拼裝的,二手車要用,要修,要換。
2.價格。明確賣家報價的內容,要列出車輛交易的總價,是裸車價還是套餐價。買車的費用主要包括:車價、購置費、保險費、上牌費、稅費,以及賣方辦理保險、貸款、競價上牌、上牌、裝修、提車或交車的代理費。此外,還需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是否有免費項目和折扣。
3.送貨。合同應明確交付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的車輛質量、交付程序等問題的處理方式。同時,支付的時間和方式也要明確。交車時,購車者不僅要拿到鑰匙和車,還要拿到汽車銷售發票、汽車合格證、進口汽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檢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歷次保養記錄、隨車工具和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行駛證、汽車的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說明書、保險單。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除了上述約定,還有關於車輛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的事項,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和售後服務無人問津。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約定清楚之後,就很容易判斷誰守約誰毀約了。違約責任需要約定,壹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麽責任,如何承擔責任,解決方式,合同管轄等都要約定。如果明確經銷商延遲交車,要交多少違約金或者退車。定金是保證合同履行的常用方式。如果支付訂金的壹方違約,訂金將不予退還或抵消車輛價格;如果收定金的壹方違約,就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事項的意見不壹致就是糾紛。起初,解決爭端的方法是談判。當合同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壹致,出現僵局時,就需要合同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訴訟或者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但只能選擇其中壹種。不選就放棄仲裁的選擇。如果選擇仲裁,應註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您不會被選中。選擇主要是關於選擇哪壹個作為壹審。買受人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購車的,可以約定在買受人所在地提起訴訟。如果沒有,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訴訟。
7.註意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註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付的方式、地點、時間等;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哪些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或裏程為準;交貨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壹致。確認賣方蓋章的名稱必須與購車合同和發票上的名稱壹致。如果存在不壹致,即使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也是非常不利的。如果購買進口車,由於多級代理的存在,在不了解合同主體的情況下,很難保護購車者的權益。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相銜接。很多車商遇到質量問題就拒絕退車,即使修不好也不行。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明確說明,如果該車屬於缺陷汽車產品,汽車生產企業(包括進口商)有義務進行修理、更換和收回。
10,合同生效的條件。壹般來說,合同在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但也可以約定在當事人簽字蓋章達到壹定條件後生效。貸款買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
銀行在簽訂貸款合同時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1)關註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作為借款合同的壹方,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踐中,銀行有拖延和貸款不足。尤其是合同先簽後批,更容易出現這種問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於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2)註意銀行是否提前扣息。
發放貸款時,如果提前從本金中扣除貸款利息,剩余金額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借了部分本金,卻按照本金總額收取利息。根據合同法規定,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金額歸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借款人應註意銀行貸款合同中的相關條款。
(C)註意,如果滿足某些條件,銀行有權終止合同。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後,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或喪失償還債務能力時,可在對方提供擔保前,行使不安抗辯權,暫停向借款人貸款。
在行使不安抗辯權時,要註意必須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銀行停貸時應當履行兩項義務:壹是應當將即將停貸的事實和理由通知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即應當按照約定繼續放貸。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後,借款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約能力,又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和監督:
(壹)執行存款準備金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專項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人民幣管理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
(四)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五)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六)執行有關黃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代理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國庫;
(八)執行清算管理的有關規定;
(九)執行有關規定的行為。
前款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專項貸款,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向國務院決定的特定用途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
銀行貸款面試壹般會問什麽問題?
壹般來說,銀行工作人員在面試的時候,會問申請人家庭成員構成、月收入、個人征信、買房人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等。問這些問題的目的比較簡單,主要是再次判斷購房者的還款能力、婚姻狀況、家庭還款能力、收入等。
房貸面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供收入流,證明還款能力。
不管有沒有結婚經歷,有壹定的經濟基礎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是銀行判斷購房者貸款還款能力的壹個標準。為了保證貸款人能夠按時還款,壹般銀行要求貸款人的收入是月收入的兩倍。如果低於這個標準,貸款會受到壹定程度的阻礙。相反,收入越高越穩定,申請貸款審核越容易通過,貸款額度也會越高。
2.提供結婚證,判斷還款能力。
銀行面簽最重要的永遠是評估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因此,對於以家庭為單位的購房行為,判斷婚姻狀況、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是判斷還款能力的重要前提。如果離婚,需要提供離婚證,確定是首套房還是二套房是設定房貸利率。如果沒有結婚經歷,這壹項可以免檢。
3.提供信用報告
無論是買房還是其他貸款,都要查看貸款人的征信。如果是已婚,需要查詢夫妻雙方的征信。所以,無論買房與否,良好的征信都是當代社會必備的要求。同時,我也想提醒妳,千萬不要隨便查詢信用信息。貸款時壹定要仔細詢問。畢竟多打聽會有壹些不好的影響。
4.提供穩定就業證明。
對於銀行的流水,銀行的要求是連續6個月的流水證明。提供穩定的工作證明或者勞動合同,創業者提供公司營業執照,不僅更好的證明了貸款人的能力和水平,也給銀行進壹步判斷和發放貸款吃了壹顆定心丸。具備這些條件的貸款人也將是銀行最願意發放貸款的對象。
5.提供房源信息,確認貸款金額。
確定了貸款人的還款能力後,銀行和貸款人再談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貸款利率由貸款人持有的房屋數量決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貸利率不同。如果是首套房,可以帶購房合同。如果是二套房,需要帶上首套房的相關證明。貸款金額由貸款人的還款能力決定,也與貸款期限有關。壹般來說,貸款期限越長,貸款金額越大。
關於貸款簽約和貸款簽約成功是否認可?我們的介紹到此結束。不知道妳有沒有從中找到妳需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