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質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存單作質押,從銀行取得壹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業務。
因為存單質押這種擔保的特殊性,所以,貸款機構明確規定,對於存單質押貸款額度起點為人民幣1000元,貸款金額原則上以不超過存單面額90%的質押率計算。當然,如果個人存單為外幣,那麽,對於美元貸款質押率最高不超過存單面額的90%,對於其他幣種的存單質押率最高不得超過存單面額的85%(外幣存款按當日公布的外匯(鈔)買入價折成人民幣計算)。
存單質押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且最長不超過壹年。若為多張個人存單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最近的時間確定貸款期限。辦理自動轉存的存單視自動轉存期限長短確定。壹般情況下,存單質押貸款是不可以申請展期。因不可抗力等情況不能按期還款的,可以申請展期,但期限不能多於存單的到期日。
法律依據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
第壹條 為加強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以下統稱存單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個人定期存單作質押,從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取得壹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到期由借款人償還本息的貸款業務。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借款人,是指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外國人、無國籍人以及港、澳、臺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居住滿壹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