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入匯款 匯出匯款
匯入匯款業務分類
對公單位匯款、對使領館和國外個人匯款兩大部分。
匯款方式
電匯、信匯、票匯。
匯入匯款業務服務便利
匯入匯款系統業務操作通過互聯網絡,客戶可足不出戶地在電腦上完成各項業務。收款單位無需制單,交單便可,簡單、方便地收到貨款。
客戶辦理匯入匯款業務的註意事項
1、客戶可在我行不同的業務部門辦理開戶、業務查詢及有關問題的商洽解決;
2、出口收匯款項的結匯需要辦理核銷,客戶可持核銷單和匯款通知書到我行辦理相應的手續;
3、在匯款已解付的情況下,如款項在戶名和帳號出現問題須加修改,應持書面聯系函通知銀行更正。
款業務辦理步驟
1、電匯和信匯:銀行收到匯入頭寸,經審核無誤後,根據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當天解付入賬,收款人(客戶)可在豎日收到回單;
2、票匯:收款單位向我行提示銀行匯票,並背書、寫明賬號,經銀行審核無誤且印鑒相符(大客匯票須有出票行的加押電證實),則可於當天解付入賬,翌日取回回單。
銀行為客戶辦理匯款解付的原則
1、電匯最遲不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信匯最遲不超過5個工作日完成;
2、匯款解付堅持“誰款誰收”的原則。對公司為收款人的,只能辦理入賬;收款人是私人的,須交驗有效身份證件;
3、堅持“有詢必查、有查必復、電查電復、先內後外”的原則,電查在2個工作日內答復,函查在5個工作日內答復;
4、堅持“為客戶保密”的原則。
匯入匯款的退匯
1、因收款人名稱、帳戶、地址不清等原因而無法解付匯入款超過3個月,銀行將主動退匯;
2、匯出行提出退匯的,若查明頭寸確已收妥,且匯款末解付的,可辦理退匯;若已解付,由匯款人直接與收款人聯系退匯事宜;
3、因收款人拒收要求辦理退匯的,應由收款人說明原因,經銀行查實同意,退還原匯出行。
匯出國外匯款是國際貿易支付結算方法之壹,是銀行接受客戶的委托,把外匯款項通過銀行的海外聯行或國外代理行,匯到匯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銀行賬戶的業務。
匯款方式
電匯、信匯和票匯。
服務對象
各企事業單位、團體、三資企業、駐華機構、持外籍護照人員、公派出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