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妳的例題中,銷項稅額肯定為0,沒有爭議,不過前面說了,計算這個沒有任何意義。
2。還需要繳納什麽稅視妳的企業類型業務而定,如果全部業務只有自營出口產品,沒有其他業務,那麽妳們可能(註意,是可能)涉及的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關稅、消費稅。有沒有關稅和消費稅取決於妳的產品原材料是不是來料加工的或者是不是消費稅應稅品種。
3。不是。所謂“抵”,是指用妳出口銷售環節的“免抵稅額”(這也就是我前面說計算出口銷項稅額沒有意義的原因因為妳需要計算是免抵稅額和應退稅額)來“抵”內銷產品應該繳納的增值稅。
4。不能。稅法明確規定,計算出口退稅的免抵稅額和應退稅額都是以妳“海關報關單上註明的FOB價格”為基準。並且妳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國稅會自動通過數據平臺與妳在海關的申報數據、外匯管理局的核銷數據進行交叉稽核比對,妳根本沒有機會以CIF價格充當FOB價格。
5。我想妳說的是“稅負”,指的是實際納稅額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註意,這裏指的是實際納稅額,而不是理論納稅額,也就是說包含了所有優惠政策疊加後,妳實際繳納的稅額。當然,廣義上來說,“稅負”壹詞可以用在所有稅種上,比如說可以說所得稅稅負、增值稅稅負、消費稅稅負等。狹義的“稅負”單指增值稅稅負。
6。
外貿企業的應退稅額計算公式和生產企業完全不同,適用“先征後退”的計算辦法,是直接用購產品的不含稅價格乘以退稅率。而生產企業是用“免抵退”計算辦法。在計算的過程中,如果生產企業不涉及內銷業務,那就根本就不能進行進項抵扣。如果非要說外貿企業會多退稅,大概是指的這個。但是我本人不贊成這種說法,因為兩者的計算公式根本不同,怎麽比較?
7。退稅基數絕對是按照發票金額來。如果遠大於采購成本,當然還是免征。不過如果外貿企業收匯大於正常水平(也就是稅負很低,低於正常水平),那國稅部門會對妳進行相關查驗,當然,這個也視不同地方的國稅政策和專管員心情。我是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我可以告訴妳的是,這種情況下,專管員為了避免執法風險,基本上都會對妳進行實地查驗,如果妳沒有違法情況,那就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