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後退”方式按照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乘以外匯人民幣報價計算退稅金額。
“FOB價”(英文寫為FOB價)是裝運港的離岸價,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征性價格,即賣方根據合同給買方必要的裝船單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的風險劃分是以貨物裝船為基礎的。所以FOB價格是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輸保費。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價格轉換方法如下:
FOB價=CFR價-運費=CIF價×(1-保險費×保險費率)-運費
因此,企業以到岸價格進行對外出口交易的,貨物出境後,應當扣除企業承擔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和財務費用;如果交易是以CFR價格進行的,則應扣除運費。
計算公式
本期應納稅額=本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本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報價×稅率-本期總進項稅額。
當期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人民幣外匯牌價×退稅率
上述計算公式的描述
①目前的進項稅包括所有可以扣除的國內材料、公用事業、運輸費用、海關征收的增值稅以及其他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費用。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方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壹經確定,企業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三)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外匯核銷單記載的金額不壹致時,稅務機關按照金額大的征稅,按照出口貨物報關單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款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沖減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