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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匯都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家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出口收匯核銷業務流程

出口企業在中國電子口岸系統——“出口收匯”子系統中的業務流程為:

辦理中國電子口岸系統入網認證手續→申領核銷單→口岸備案→上網交單→辦理收匯核銷手續。

壹、辦理中國電子口岸系統入網認證手續。

新成立進出口企業在開展進出口業務前需到南寧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認證手續,同時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正本及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證書》正本及復印件 5、《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復印件 6、《海關註冊登記證明書》正本及復印件 7、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壹般包括核銷員情況登記表及企業情況登記表。復印件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註意事項:

(1)只有在辦妥以上兩項手續後,企業才能到外匯局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開展出口業務。

(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的有效期為30個工作日,如企業在領到登記表後30個工作日內未到外匯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視為過期無效,需要商務部門重新辦理。如企業只辦理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認證手續而未到當地外匯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要盡快到當地外匯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避免對企業的正常進出口業務造成影響。

二、申領核銷單。

企業用操作員IC卡登陸中國電子口岸系統——出口收匯子系統,點擊“申領核銷單”,在申請份數欄中錄入所需領用的核銷單份數,系統提示申請成功後就可到外匯局領取紙質核銷單。

企業領單人員第壹次到外匯局領取核銷單時,需憑領單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出口合同及復印件、經辦人的操作員IC卡以及證明經辦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辦理。以後只需憑經辦人的操作員IC卡就可直接到外匯局領單;但如果經辦人姓名與操作員IC卡持卡人姓名不壹致時,還需提供單位授權書或介紹信。外匯局對企業的第壹次領單將適當地控制發單數量,以後會根據企業的出口收匯核銷考核等級和日常業務經營狀況作相應調整。

領單人員領單時應做好相關的簽收手續,並在核銷單上加蓋單位名稱及組織機構代碼條形章。空白核銷單長期有效。如果出口單位因關、停、並、轉不再經營出口業務,應當在壹個月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註銷,並且繼續按規定完成已出口業務的核銷手續。

核銷單是非常重要的憑證,核銷單領取後只限本單位使用,不得借用、冒用、轉讓和買賣,更不得塗改及偽造。如出口企業發現領用的空白核銷單在未用於報關出口前遺失的,應當在壹個工作日在“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系統”自行掛失,如未及時掛失而導致空白核銷單被他人使用造成嚴重後果的,外匯局將按規定予以處罰。

掛失的空白核銷單的海關狀態必須是“未用”,掛失後企業不需再辦理任何手續;如海關狀態為“已用”,說明核銷單已用於報關出口,不能做掛失處理,如遺失,需向外匯局申請辦理“已用核銷單掛失及核銷單退稅聯補辦”手續,還應辦理相應的收匯核銷手續。

三、口岸備案。

企業領取的空白核銷單必須進行口岸備案的操作後才能用於報關出口。

企業用本單位操作員IC卡上網登陸“中國電子口岸出口收匯”子系統, 進入“口岸備案”菜單,在口岸備案的界面,系統會要求填寫報關地海關的代碼,比如貨物要在南寧海關出口,就填寫南寧海關的代碼,如果在黃埔海關報關出口,就填寫黃埔海關的代碼。如果不清楚海關代碼,可以輸入0,敲回車,就會顯示全國各地海關的代碼和名稱,在裏面選擇要報關的海關,做口岸備案處理。

如果企業有多份核銷單在同壹口岸報關出口,可將這些核銷單壹次性批量地向報關地口岸做備案處理,即批量備案。批量備案壹次最多只能備案20份核銷單。批量備案的核銷單必須要在同壹口岸報關出口。

如發現核銷單備案了錯誤的口岸或需更換口岸,可對已備案的核銷單做“撤銷備案”處理,撤銷成功後就可重新備案新的口岸。

但要註意:

1、口岸備案和撤銷備案並不是在中國電子口岸系統中做了相關操作後就馬上成功,可以做下壹步操作,而是需服務器確認後才算備案成功或撤銷成功,口岸備案壹般需半天左右,撤銷備案壹般需壹天左右。

2、需進行口岸備案的核銷單必須是空白有效的,備案前核銷單狀態:“外匯局狀態:有效”、“海關狀態:未用”、“交單狀態:未交” (可在“組合查詢”中查詢核銷單的狀態)。備案後核銷單狀態:“外匯局狀態:有效”、“海關狀態:未用”、“交單狀態:未交”及備案的出口口岸名稱。

四、上網交單。

在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後,到外匯局辦理核銷之前,企業必須要用本單位的操作員IC卡上網登陸“中國電子口岸”作交單處理;沒有交單的核銷單,無法在外匯局辦理核銷手續。

由於企業交單所用的“中國電子口岸”系統與外匯局核銷所用的“出口收匯核報”系統不在同壹網內,因此交單後還要有壹個數據數據傳輸所需的時間,正常情況下要1至3天後,企業的交單信息才能導入“出口收匯核報”系統,外匯局才能辦理核銷。因此企業要提前交單才能順利辦理核銷。

企業可在“組合查詢”中查詢核銷單的狀態,如核銷單的狀態為外匯局狀態:” 有效 “、海關狀態:”已用“、交單狀態:“未交”,說明核銷單已被用於報關出口,這時就可進行上網交單操作了。交單成功後,核銷單的狀態為“外匯局狀態:有效,海關狀態:已用,交單狀態:已交”。

五、辦理收匯核銷手續。

出口企業在中國電子口岸系統對需核銷的核銷單做交單處理並收到外匯貨款後,就可以到外匯局辦理核銷報告手續。出口企業在辦理核銷手續時,需向外匯局提供4種單證:1是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2是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3是銀行出具的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4是《出口收匯核銷報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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