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2萬元以上現金和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幣的,應當主動填寫申報單並向海關書面申報,自覺接受海關監管。如確需攜帶價值5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須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辦理相關手續,過關時向海關申報,海關憑證驗放。
超額處理方式:超額現金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