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次出境:
沒有最近壹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
(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可攜帶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等值5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以下(含)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後,憑銀行開立的《攜帶證》攜帶出境。
註: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攜帶證》累計總額也應不超過等值1萬美元。
(3)等值1萬美元以上,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憑外匯局開立的《攜帶證》出境。(4)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由銀行核發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或等值1萬美元,海關將不予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