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以內的個人用品免稅。
普通居民從境外攜帶總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個人物品進境,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免稅商店有3000元的額外免稅商品。
普通非居民旅客攜帶總值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個人進口物品在境內停留,海關予以免稅放行。
上述免稅規定,除國家規定的煙酒等20種應稅商品和限制類商品外,僅限於自用和合理數量。但上述免稅規定僅適用於普通旅客,但同壹天多次往返、頻繁出入境或短時間內多次往返(15日內多次往返)的除外。根據海關總署令第58號,海關只放行此類旅客必需的物品。
酒精、煙草、現金和20種應稅商品受到限制。
香煙和酒
對於很多市民想在香港購買煙酒運回內地自用的情況,海關表示,內地居民因私事往來港澳,以及港澳居民,可免稅攜帶200支香煙,度數為12的酒精飲料只能攜帶1瓶(小於0.75升)進境。但16以下旅客沒有煙酒類產品免稅額度。
貨幣現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進出境管理辦法》的規定,進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限額為20000元,攜帶外幣現鈔限額為5000美元,但當天多次往返和短時間內多次往返的除外。攜帶現金出入境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如確需攜帶較多現金出境,應在中國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並到報關臺辦理申報手續和通關證明後方可通關。
20應稅商品
包括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播放機、音響設備、空調、冰箱(櫃)、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機、打印機和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具。旅客在境外應主動申報隨身攜帶物品,海關根據自用和合理數量征稅放行。
小貼士:
根據國家規定,手機屬於20種應稅商品。旅客在境外購買商品攜帶入境,應先向海關申報,按13%的稅率辦理納稅手續。
需要註意的是,旅客攜帶手機等電子產品入境,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壹般不超過壹臺(套)。
對未主動申報的,以及攜帶少量超量物品的,海關將酌情暫不放行並補稅。
攜帶過多,甚至企圖通過偽裝、藏匿等方式逃避海關監管的,可能已經涉嫌走私,海關將嚴厲打擊,依法進行行政甚至刑事調查。
傳染病疫情需要警惕
非洲
剛果(金)埃博拉出血熱死亡率高達67%。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此次疫情為“國際關註的公共衛生事件”。據報道,剛果(金)、津巴布韋、莫桑比克、安哥拉和其他國家爆發了霍亂,因此應特別註意飲用水的安全。
歐洲
由於今年麻疹高發,去歐洲旅遊需要註意提前接種疫苗,避免前往人口密集地區。兒童專家系統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支,以及各種混合子彈(包括空彈、戰鬥彈、檢查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註射槍、各種子彈等民用槍支;道具槍、仿真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槍等槍支。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手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嚴格執行子彈分離等槍支管理的有關規定。
溫馨提示:不允許提供上述物品的樣品和仿制品。
禁止攜帶下列爆炸物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榴彈、手榴彈等彈藥;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雷管等爆破器材;煙花、焰火、鞭炮、拋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煙花,以及黑火藥、煙火藥、導火索等煙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小貼士:不要帶鞭炮和大炮。雖然好玩,但是會爆炸!
禁止攜帶下列電器
匕首、三角刀(包括加工用三角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及其他類似管制刀具如單刃、雙刃刀;刀、刀、屠夫、斧頭等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鋒利鈍器;警棍、催淚槍、催淚槍、電擊槍、射釘槍、防衛者、弓、弩等用具。
小貼士:不要攜帶水果刀等刀具。
禁止攜帶下列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壹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病人用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釋劑、松香油等易燃液體及含有易燃溶劑的產品;易燃固體,如紅磷、閃光物、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
黃磷、白磷、硝化棉(包括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氧乙酸、過氧化氫等。
溫馨提示:如果不能鑒別出被鑒別的液體,就要打開蓋子試著聞壹下。
禁止攜帶下列有毒和其他危險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毒鼠強等劇毒農藥(含殺鼠劑、殺蟲劑);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固體含氫氧化鉀,註入酸或堿)、汞(水銀)等腐蝕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如放射性同位素;
傳染病病原體,如乙型肝炎病毒、炭疽、結核分枝桿菌和艾滋病毒;除上述所列貨物以外的其他危險貨物,以及無法識別和有潛在危險的貨物。
提示:化學物質比妳想象的更危險!
禁止攜帶危害公眾安全或者列車健康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性物體、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氣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可能損壞或汙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及備件的物品。
溫馨提示:愛吃榴蓮的小夥伴們,妳們要克制壹下!還有的問貓,小狗,兔子,烏龜等等。如果他們能移動汽車。畫壹個重點。除了導盲犬,任何活著的動物都不能坐他們的車,再可愛也不行!
火車上禁止攜帶物品。
以下物品限制攜帶
指甲油、消光劑、染發劑不超過20ml、冷燙精不超過120ml、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2小盒安全火柴;兩個普通打火機。
溫馨提示:所有壓力瓶包裝,無論用途,只要標註容量大於,都不能帶上火車。
溫馨提示:如發現旅客攜帶的貨物疑似危險品,但因客觀條件無法確定貨物性質,且旅客不能提供貨物性質檢驗證明,可由旅客列車運輸的,鐵路將拒絕停運或運輸。
限制攜帶物品坐火車
兒童(含免費兒童)10 kg,外交官35 kg,其他乘客20 kg。每件物品長、寬、高尺寸之和不得超過160 cm,條狀物品長度不得超過200 cm。但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cm,重量不超過20kg。殘疾人折疊輪椅不在上述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