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2、第三條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或者非法買賣外匯,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壹)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二)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1、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比特幣是壹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壹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2、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制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3、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壹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