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理由壹:站在財務人員本身的角度,避免背鍋。
任何崗位離職前做好工作交接,尤其是涉及到錢的崗位,如果不交接,壹旦出現了問題,公司首先會認為是妳這邊除了問題,然後就會查,嚴重的甚至還會走司法程序,所以,財務崗位工作人員壹定要交接工作,清清白白坦坦蕩蕩,交接清楚後既可以避免背鍋,又可以免去日後不斷被新員工打掃的麻煩。
交接理由二:站在公司的角度,要控制壹切風險在可控範圍內。
財務離職了,公司的錢,賬目都理清楚了嗎?如果沒有理清楚,公司運營成本怎麽核算?EBIT怎麽核算?稅款有沒有拖欠情況?
所以,如果財務工作部交接,公司壹定時間沒壹定是陷入亂糟糟的狀態的,為公司有沒有盈利?盈利多少妳都不清楚?怎麽開展下壹步的工作呢?
那麽,財務人員交接內容有哪些呢?
1.印章類:財務專用章及用印記錄,發票專用章等。
2.票據類:未使用的空白票據(銀行匯票、支票、收款收據、結算憑證等)、已使用過的存根、票據領購發放登記簿。
3.發票類:普通發票,增值稅進、銷項發票
4.資料類:銀行開戶登記、銀行印鑒卡、銀行對賬單,報稅資料,各類盤點表(現金,固定資產,存貨等),稅務登記證,外匯登記證,發票領用薄等。
5.報表報告類: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表、匯算清繳報表、各項報表電子檔,董事會決議,借款合同等。
6.內部報表報告類:管理報表、財務報表、預算報表、分析報表等。
7.電子作業類:網上業務工作的登錄賬號及密碼,U盾,拷貝的數據磁盤等。
8.現金類:現金余額以及現金初入賬記錄,做到證賬相符。
9.會計憑證及其他會計資料。
10.公司固定資產:辦公電腦等。
交接時需要註意哪些事項呢?
1.壹定要移交人,接收人和監交人各司其職,認真負責的壹項壹項核查,直到沒有任何財務問題為止。如果發現有違反會計制度和行為,壹定要報告上級領導,甚至啟動審計程序。
2.交接清楚後,壹定要三方簽名和日期,以免有壹方不認賬,事後不承認。
3.交接完畢,再出現什麽問題就是接收人的責任了,除非可以證明移交人故意隱瞞,所以壹定要謹慎。
工作無小事,有時妳的壹個細微的舉動可以看見妳的人品,所以為了自己,請認真做好工作交接,站好最後壹班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