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外匯開戶 - 邊境貿易外匯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邊境貿易外匯收支管理

邊境貿易外匯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邊境貿易外匯收支管理

第十四條 邊貿企業經常項目項下收入的可兌換貨幣,在外匯局核定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內的,可以結匯,也可以存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超過核定限額的,應當按照規定結匯。邊貿企業經常項目下收入的毗鄰國家貨幣,可以存入毗鄰國家貨幣邊境貿易賬戶,也可以根據銀行自願購買的意願賣給銀行。

第十五條 邊貿企業經常項目項下的對外支付,應當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持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從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毗鄰國家貨幣邊境貿易賬戶和人民幣賬戶中支付或者到銀行兌付。

第十六條 邊貿企業和個人,如發生直接向境外貿易機構在中國邊境地區銀行開立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毗鄰國家貨幣邊境貿易賬戶和人民幣邊境貿易結算專用賬戶收付的行為,應當視同向境外收付。邊貿企業和個人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向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手續,並持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辦理有關收付手續。

  • 上一篇:北京外匯業
  • 下一篇:財聯社盯盤有用嗎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