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不僅有貨幣的應用需求和場景,也是證券化的核心。所謂證券化的核心,是指壹種可以被人們投機的資產形式。這種資產形式壹方面有價值內核,另壹方面有追高的泡沫。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區別在於其總量非常有限,極其稀缺。貨幣體系曾經四年不超過105萬,總數將永久限制在2100萬。
擴展的數據貨幣可以是通用等價物,是物質存在,但也可以直接是價值本身。價值只存在於概念和意義中,只能被物質世界中的物體所指。
然後把比特幣看做貨幣而不是貨幣,因為比特幣作為貨幣,確實代表價值;它不是錢,而是指錢,因為它仍然需要被物化為數字和代碼,並存儲在物質的計算機中。但不管怎麽說,它確實被壹些人視為普遍等價。
比特幣的概念是由中本聰在2009年首次提出的。根據中本聰的想法,開源軟件和P2P網絡被設計和發布。比特幣是壹種P2P數字貨幣。點對點傳輸意味著壹個分散的支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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