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也可以進行外匯交易,只不過交易平臺是銀行,且不是保證金交易。而現在大多數人做的外匯交易是屬於保證金交易,外匯保證金在國內尚未開放,處於灰色地帶。怎麽說呢?法無禁止即可為。目前國家並未有壹部法律法規禁止外匯保證金業務。所以國內的投資者會選擇香港平臺或者國外平臺進行外匯交易,這種交易屬於境外投資,並不涉及違法。
2.如果您是進入不正規的外匯平臺,那確實是違法
擅自從事外匯交易的,交易雙方權益不受法律保護,組織和參與這種交易,屬於非法經營外匯業務和私自買賣外匯行為。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