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9月29日]來源:作者:張[字體:大中小]
完善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的思考
[日期:2008年9月29日]來源:作者:張[字體:大中小]
摘要:本文論述了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的現狀,分析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和完善中央銀行會計準則的措施和建議。
關鍵詞:中央銀行會計準則,問題,措施,建議
隨著世界經濟金融的全球化和會計準則的國際化,各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趨於真實、公允地反映各國中央銀行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成果。而我國中央銀行負責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其財務會計是獨立的財務預算體系。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會計反映和監督能力遠不能滿足中國人民銀行對入世後會計信息對外開放的要求。因此,完善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勢在必行。
壹,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的現狀
1.中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2001財政部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政貨幣政策成為指導我國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同時,我國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會計管理制度,如《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管理試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基本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對於加強金融管理,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反映經濟狀況,監督經濟活動,預測經濟,都是非常重要的。中國的中央銀行也形成了壹套相對完善的會計和財務準則。
(1)中國央行金融工作規範。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實行“統壹領導、預算管理、分級核算、自負盈虧”的財政管理體制,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中國人民銀行的所有者權益屬於國家所有,未經財政部批準,不得變更;各類資產的再貸款和再貼現要根據國家實施貨幣政策的需要進行發放和操作,外匯儲備的操作必須堅持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各項負債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價,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發行債券發生的各項費用計入當期營業費用;金融收入的確認應在中國人民銀行收到收入後計入相應賬戶;所有支出均納入財政支出核算,財政支出應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如實列支,不得預提;開支範圍和標準由中國人民銀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報財政部批準後執行;中國人民銀行的利潤等於所有收入減去所有費用。總準備金按財政部核定的比例從全行利潤中提取後,凈利潤由總行上繳中央財政。凈虧損首先由歷年提取的壹般準備金彌補,不足部分由中央財政彌補。年度終了後,中國人民銀行的財務報表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上級行和財政部派出機構。總行每年應在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財政部報送會計報表。中國人民銀行的財務收支和會計事務,受國務院審計部門和財政部門的審計監督。
(2)中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中國央行會計實行收付實現制會計原則。因此,我國中央銀行的收入和費用是按照收付實現制原則進行核算的,即收入已經收到,費用已經發生,才進行核算;證券按歷史成本定價,不重估;固定資產按歷史成本計價,每年清產核資時按實際價值計價;再貸款按歷史成本計價,不進行重估,其應收利息計入表外核算。
2.中國中央銀行會計信息披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壹條,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個月內,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有關財務會計報表,並編制年度報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目前,中國央行只是定期在網上公布壹些數據,如貨幣供應量、金融機構存貸比、外匯儲備等。,但不能真正公開央行的經營和財務成果。
3.中國中央銀行的資產管理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中央銀行的資產主要是再貸款、外匯儲備資產、專項貸款和固定資產。不同的管理原則適用於各種資產。
金融機構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循環使用、指定使用、建立臺賬”的管理原則。限額控制是指人民銀行逐級下達再貸款限額,控制再貸款總量。循環使用是指轉融通的額度不規定期限,可以跨年度周轉使用。指定用途是指再貸款不能用於其他用途。設立臺賬是指發放再貸款的央行分支機構要與貸款單位設立再貸款臺賬,進行明細管理。貸款額度控制是指對再融資額度進行強制性管理,再融資額度的增減以貸款額度通知的形式發布。下級行在任何時點的再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上級行下達的再貸款限額。逾期再貸款從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固定資產管理應遵循“統壹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固定資產的產權屬於總公司。總行應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匯總全行固定資產情況。各級銀行負責對同級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上級銀行按規定權限對下級銀行的固定資產處置進行審批和監督。
固定資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和計價;固定資產的購建和調撥;固定資產折舊;固定資產庫存;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已入帳的固定資產價值不得隨意變動,但下列情況除外:按照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重新估價;用於添加輔助設備的改進裝置;拆除壹部分固定資產;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暫定評估值;發現固定資產原值記錄錯誤;已出售職工住房的價值,按照國家關於房改政策的統壹規定進行調整。
二,我國中央銀行會計存在的問題
1.我國央行會計準則不能堅持謹慎性原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將謹慎性的概念定義為“在不確定的情況下進行估計和判斷時保持壹定程度的謹慎,既不高估資產或收入,也不低估負債或費用”。我國央行會計準則遵循收付實現制會計原則,各類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不采用現行計價方法。
2.中國的央行會計沒有集中化和網絡化。我國央行雖然實現了縣級到地級的核算單位集中,但核算單位的集中程度並不是很高,地級到省級、省級到總行的核算單位集中還沒有實現;同時,我國中央銀行的電子化核算還不高,借記業務還處於手工階段,相當壹部分機構的票據交換業務還處於手工操作階段,還不能實現電子化和網絡化核算。
3.我國中央銀行的資產管理存在不良資產比例高、管理不科學等問題。(1)中國央行不良資產比例高。中國的不良資產主要是金銀貸款、再貸款等。,而不良資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中央銀行為滿足宏觀調控的需要,對區域性金融機構和特殊企業實行特殊政策。(2)我國基層央行的資產管理不夠科學。壹是再貸款結構混雜,既有正常貸款,也有沈澱資金,不能真實反映人民銀行的貸款質量。二是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差距較大,不能真實反映央行固定資產情況。表演有兩個方面。壹是1994金融體制改革後,人民銀行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高於實際價值;二是固定資產尤其是電子設備報廢速度慢。
三,完善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準則的措施
1.改革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準則,逐步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借鑒國外央行會計準則,采用謹慎性原則,真實公允地反映央行的經營成果。
2.加強我國中央銀行資產管理,有效防範資產風險。首先,要認真核實中國央行的各項資產,明確底數。應該為已經損失的再貸款制定註銷標準。對已流失或不屬於中央銀行的各類資產,應詳細說明原因,報總行統壹處置。資產核實過程中涉及責任人的,應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二是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將我國央行再貸款科學劃分為正常、關註和不良貸款三類,對已損失或核銷無望收回的再貸款和專項貸款實行不同的管理和方法。三是要求金融機構或特定企業為央行發放的各類貸款提供抵押或擔保。貸款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等,盡量減少資產損失。
3.加快我國中央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逐步實現會計信息披露的規範化和程序化。壹是加快現代支付系統的建設進程,實現會計的集中化和網絡化;二是加快央行內部審計,聘請有資質的審計人員開展季度、年度業務和年度預算執行,逐步向社會公布會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