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副主席由國務院總理任免。2.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和審議機構。貨幣政策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中國人民銀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2名;國家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壹名;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1名;財政部副部長壹名;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中國證監會主席;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行長2名;壹個金融專家。3.中國人民銀行的財務收支和會計事務,應當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財務會計制度,依法分別接受國務院審計機關和財政部門的審計監督。中央銀行是非營利組織,是壹個國家的行政部門。其收支由財政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