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書面申請(有規定格式,向開戶銀行索取或上網下載匯綜發(2008)157號文附件); 2、進口報關單(持第三方報關單付匯的,須另外提供電子底賬及與第三方買賣合同); 3、“中國電子口岸”上的進口付匯系統中“進口貨物報關單核查情況”可購付匯余額頁面的打印聯(須蓋企業公章); 4、提款登記查詢頁面打印聯。 註:①以上材料除申請書、情況說明收原件外,其它均收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公章。②申請函謹慎填寫請勿修改。③材料受理後,請將登記臺賬序號填寫在申請書右上方。④多筆申請的,請按順序將報關單與提款登記頁面對應並編號。⑤企業未按規定辦理貿易信貸外債登記,如有客觀原因,第壹次超期的可免於處罰,第二次超期將移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