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業務目標
1? 經營目標
1.1? 擴大中國石化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
1.2? 提高整體經營效益。
1.3 規範出口業務,規避經營風險。
1.4 及時收匯,保證資金安全收回。
2? 財務目標
2.1? 確保核算真實、準確、完整。
3? 合規目標
3.1? 符合國家有關外貿、海關、外匯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內部規章制度。
二、 業務風險
1? 經營風險
1.1 缺乏長期穩定出口策略和對國際市場的研究,不當定價或停止出口導致國際市場份額丟失。
1.2未能在船只到港之前將許可證及單證及時交給分(子)公司,導致報關、報檢及出口延期。
1.3未經審核,變更合同示範文本中涉及權利、義務條款導致的交易損失。
①? 成品油出口,是指中國石化汽油、柴油、煤油和化工輕油,由聯合石化代理出口。
1.4 出口產品存在品質、規格及相關測試方法與國際標準不統壹等問題,導致索賠等糾紛。
1.5 單據制作錯誤或未能及時交單,導致對方拒付貨款。
1.6? 未能審慎評估外商資信,導致貨款回收風險。
1.7未能對出口貨物及時、準確地投保無法索賠,或貨物出險後沒有及時索賠,造成損失。
2? 財務風險
2.1 賬務處理不正確或對賬不及時,導致財務數據不真實。
3? 合規風險
3.1 違反國家有關外貿、海關、外匯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股份公司內部規章制度,造成損失或受到處罰。
三、 業務流程步驟及控制點
1? 出口計劃
1.1 生產經營管理部會同相關事業部,制定產品出口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後下達。中國國際石油化工聯合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聯合石化)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部下達的月度產品出口計劃,與分(子)公司對接。分(子)公司須按出口計劃生產落實貨源。聯合石化須按出口計劃完成出口銷售。
2? 合同簽訂
2.1 產品出口由聯合石化統壹對外報價和談判。聯合石化與分(子)公司簽訂出口代理協議,與交易對手名單內的境外客戶簽訂出口銷售合同。出口銷售合同中的價格、支付方式等主要條款,由分(子)公司相關業務部門確認。
3? 出口產品交付和出運
3.1? 各分(子)公司按照出口代理協議,在約定的時間內組織好合格出口產品,並運抵指定地點。
3.2 ? 聯合石化相關業務部門組織對出口產品檢驗,安排租船訂艙,貨物保險,領取核銷單,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出運。
4? 出口收匯
4.1 ?在采用信用證或托收結算方式的情況下,聯合石化按照信用證或出口銷售合同的相關規定制作收匯單據,財務部門及時將單據送達銀行辦理議付或托收手續。
在采用匯付結算方式的情況下,聯合石化相關業務部門按出口銷售合同相關規定制作相應的出口收匯單據,並將全套單據通過安全途徑及時送達客戶。 4.2 單據提交後,對於超過期限仍未收回的貨款,由聯合石化相關業務部門催收,並按照雙方簽訂的代理協議分擔責任。5? 外匯核銷
5.1 聯合石化財務部門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外匯核銷手續。
6 貨款結算及賬務處理
6.1? 聯合石化財務部門在收到外匯款項後,在10個工作日內向分(子)公司支付貨款。
6.2 聯合石化與分(子)公司財務人員對相關原始憑據審核後,按照股份公司內部會計制度進行賬務處理,會計憑證須由不相容崗位人員稽核。
6.3 聯合石化與分(子)公司財務部門至少每月核對賬務,發現差異,雙方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做好對賬記錄。
7 ?售後服務與客戶管理
7.1? 對客戶提出的投訴和索賠,由聯合石化會同分(子)公司及時處理,采取相應的措施,並按出口代理協議落實責任。
各分(子)公司負責解決出口產品質量問題,承擔相應責任。7.2? 聯合石化對客戶進行信用評價,建立客戶管理體系。
四、?相關制度目錄(制度後標號為《內控手冊配套規章制度匯編》目錄索引號)
1? 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會計制度(2006)》的通知(石化股份財 [2006] 508號)
----1.6.11
2 《跟單信用證統壹慣例》(國際商會第600號)? ----9.25
3 ?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應收款項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石化股份財 [2007] 506號)
?----1.6.4
4 ?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委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石化股份法〔2003〕419號)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