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保險公司資本金結匯便利化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三方面:
壹是取消保險公司資本金結匯審批,實行意願結匯制。保險公司依據實際經營需要,可直接在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辦理外匯資本金和境外上市募集外匯資金結匯。
二是允許保險中介機構代收代付保險項下賠款資金結匯或購匯。金融機構應當對結匯或購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符合保險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保險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機構,在賠款接收人出具結匯委托書的前提下,可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代收代付保險項下賠款資金結匯業務。
三是完善外匯保險業務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保險機構負面事項報告等合規經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