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最早是由鄧小平在1979年4月提出的。1980年3月“出口特區”更名為“經濟特區”,在深圳實施。
從本質上講,經濟特區也是世界上自由港區的主要形式之壹。通過減免關稅等優惠措施,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鼓勵外商投資,引進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促進特區所在國的經濟技術發展。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靈活的經濟措施和特殊的經濟管理制度,堅持外向型經濟的發展目標。
擴展數據:
1984鄧小平說:“特區是壹個窗口,是技術的窗口,是管理的窗口,是知識的窗口,是外交政策的窗口。”這是對建立和發展經濟特區的目的和意義的深刻揭示,是對經濟特區地位和作用的精辟概括。
經濟特區在中國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包括:
首先是在體制改革中發揮“試驗田”的作用。
二是發揮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作用。
三是在自主創新中發揮重要先鋒作用。
四是發揮現代化建設的“示範區”作用。
五是為促進香港、澳門順利回歸和繁榮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央領導多次指出,經濟特區的發展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貫穿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
參考資料:
經濟特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