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省級分行是壹級分行,市級分行是二級分行。市以下區縣和區縣的機構為支行。每個分行都有壹個分支機構,以及幾個分行和儲蓄所。銀行分行是銀行的壹個分支。
省級設立。主要負責全省所轄支行的業務規劃和行政管理。分支機構的功能與總行提供的服務相壹致,為銀行用戶提供存取款、貸款等銀行業務活動,滿足居住在遠離銀行主要網點的用戶存取款、貸款活動的日常需求。
擴展數據
具體職責如下:
1.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支持轄區經濟發展。
2、根據授權開展外匯管理,維護區內外匯秩序的穩定。
3.管理分發庫。具體負責人民幣發行資金的撥付、保管、銷毀和核算,商業銀行現金的存取,以及人民幣反假工作的組織。
4.維護支付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5.管理國庫。
6.開展金融統計,組織金融經濟統計調查。
7.指導金融業反洗錢工作部署,負責反洗錢資金監控。
8.管理征信行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9.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