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會計處理基本方法和壹般的工商業會計處理相同,科目與業務處理如下:
保險公司基本會計處理:
壹、保險業務核算分類及損益結算辦法
1.公司應對保險業務按險種進行分類核算。
(1)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等。
(2)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普通人壽保險、年金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等。
(3)再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分入保險業務和分出保險業務。
二、保費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1.保費收入,應在下列條件均能滿足時予以確認:
(1)保險合同成立並承擔相應保險責任;
(2)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公司;
(3)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2.保費收入按保險合同規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額確定。
三、保險準備金的核算
1.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公司由於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並已提出保險賠款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賠款而按規定對未決賠案提存的準備金。
未決賠款準備金期末提存,同時轉回上期提存數,計入當期損益。尚未轉回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應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2.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公司對壹年期以內(含壹年)的財產險、意外傷害險和健康險業務在會計期末,按規定從本期保費收入中未到期責任部分提存的、以備下年度發生賠款的準備金。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期末提存,同時轉回上年同期提存數,計入當期損益。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作為流動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
四、外幣業務核算
1.有外幣業務的公司,可采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匯統賬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匯分賬制的公司,應設置“貨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有關外幣賬戶的聯系均通過“貨幣兌換”科目核算。
3.采用外匯統賬制的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
月份終了,各種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以及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和債務)的外幣月末余額,應當按照月末匯率折合為人民幣。
按照月末匯率折合的人民幣金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分別情況處理:
(1)籌建期間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開辦費;
(2)與購建固定資產有關的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在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計入該項在建固定資產成本;
(3)除上述情況外,均計入當期損益。
擴展資料會計處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壹般也稱會計核算方法,包括會計確認方法,會計計量方法,會計記錄方法,會計報告方法。
會計分錄亦稱“記帳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帳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帳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
保險公司是指依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保險公司收取保費,將保費所得資本投資於債券、股票、貸款等資產,運用這些資產所得收入支付保單所確定的保險賠償。保險公司通過上述業務,能夠在投資中獲得高額回報並以較低的保費向客戶提供適當的保險服務,從而盈利。
保險公司的業務分為兩類:?
(1) 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2) 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我國的保險公司壹般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采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 保險關系中的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費基金的權利。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保險公司是指經營保險業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