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隱瞞境外存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隱瞞境外存款罪;
2、涉嫌隱瞞境外存款,折合人民幣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
隱瞞境外存款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隱瞞境外存款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對象元素。隱瞞境外存款罪的客體是復雜的招待所,即國家的廉政制度和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
2.客觀要素。隱瞞境外存款罪客觀上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依照國家規定應當向境外申報而隱瞞的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要元素。隱瞞境外存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能由國家工作人員構成;
4.隱瞞境外存款罪的主觀要件。隱瞞境外存款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境外存款應當申報而故意隱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
隱匿境外存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而不報告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