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儲備(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又稱為外匯存底,指為了應付國際支付的需要,各國的中央銀行及其他政府機構所集中掌握的外匯資產即外匯儲備。
外匯儲備的具體形式是:政府在國外的短期存款或其他可以在國外兌現的支付手段,如外國有價證券,外國銀行的支票、期票、外幣匯票等。主要用於清償國際收支逆差,以及幹預外匯市場以維持該國貨幣的匯率。
2、中國外匯儲備作用:
1.外匯儲備的快速增長增強了我國的綜合國力,提高了我國的國際資信。外匯儲備是體現壹國綜合國力的重要指標。我國的外匯儲備規模已躍居世界第壹位,標誌著我國對外支付能力和調節國際收支實力的增強,為我國舉借外債以及債務的還本付息提供了可靠保證,對維護我國在國際上的良好信譽,吸引外資,爭取國際競爭優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充足的外匯儲備可以使我國中央銀行有效幹預外匯市場,支持本幣匯率。充足的外匯儲備可以保證我國能夠從容應對突發金融風險,滿足有效幹預外匯市場、維護本幣匯率穩定的需求。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人民幣的良好表現再次證明,充足的外匯儲備對於穩定人民幣幣值、維護投資者信心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3.充足的外匯儲備有力地促進了國內經濟發展。壹是充足的外匯儲備能夠提高我國對外融資能力,降低境內機構進入國際市場的融資成本,鼓勵國內企業“走出去”,尋求更優的投資環境和更大的利潤空間;二是充足的外匯儲備在深化經濟改革、調整產業結構、提高生產技術等方面都能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對外貿易的發展大大加速,充足的外匯儲備可以滿足進口先進技術設備的需求;三是能夠更大程度地滿足居民正常用匯需求。
4.充足的外匯儲備也是人民幣最終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的壹個必備條件。
人民幣可自由兌換是我國外匯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我國在1996年底實現了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我國擁有雄厚的外匯儲備確保了我國能應付隨時可能發生的兌換要求,維持外匯市場匯率的相對穩定,抵禦貨幣兌換所帶來的風險,削弱其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在經常項目可自由兌換後,我們的目標便是取消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管制,對國際間正常的匯兌活動和資金流動不予限制,從而實現人民幣完全自由兌換。充足的外匯儲備使中央銀行能有效地調節外匯市場,保持國際收支的基本平衡,使人民幣在邁向自由兌換的過程中保持匯率的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