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中世紀末期西歐和南歐國家封建制度向資本主義過渡時期的資產階級最初的經濟理論。
其基本內容是:財富就是金錢,金錢就是財富;財富的直接來源是流通領域;金銀等貴金屬是壹個國家財富不可或缺的。如果它沒有貴金屬,就必須通過貿易獲得,對外貿易必須保持順差。
具體來說,重商主義學派的理論觀點包括以下幾點:
(1)國際貿易是國家財富的最重要來源。
人們認為,為了在國際貿易中獲利,國內產品必須出口到國外,以換取金銀(貴金屬)。
國際貿易的原則是多賣少買,讓貴金屬(外匯)在國內多積累,尋求貿易順差。
為了在國際貿易中實現順差,需要出口國內的制成品,進口國外的原材料,利用制成品和原材料的剪刀差來獲利。
⑤國內市場的主要份額必須留給國內產業。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工業生產能力和培育新的工業(“幼稚工業”),也是為了給我們自己的人民提供充分的就業機會。
新重商主義的概念
新重商主義最初由麥金農、克魯格曼等人提出,他們總結了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的對外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因其所描述的政策與15世紀的重商主義非常相似而得名。當然,它們之間也有很多不同之處。
首先,新重商主義沿用凱恩斯《通論》中的分析方法,認為貿易順差與投資和消費壹樣會產生乘數效應。因此,為了實現巨大的內部利益,政府故意制造盈余。這與重商主義單純積累黃金的目的不同。
再者,新的重商主義保護措施眾多且咄咄逼人,甚至發展成為壹系列排他性的貿易保護集團。
具體來說,美國人在貿易保護中最喜歡玩的就是反傾銷訴訟,比如對待中國的紡織品;此外,還有所謂的綠色壁壘和技術壁壘(即以環保為名的保護)。
用壹句經典的話概括美國新重商主義的特點:有自由貿易的理想,但國家利益的思維模式可能是最重要的。
新重商主義的代表國家是中國和韓國。東亞國家為維護經濟主權和金融穩定而采取的低匯率高儲備政策,被稱為經濟金融全球化條件下發展中國家的新重商主義政策。它既不同於以黃金儲備為經濟目標,以擴大軍事實力、開放貿易邊界的舊重商主義,也不同於發達國家對國內產業進行戰略保護的新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更是壹種基於金融脆弱性的發展緩沖政策。這壹政策既是對發展中國家“結構性”新重商主義政策的修正,也是金融全球化條件下以國內福利損失為前提維護經濟主權和金融穩定的次優選擇。是對發達國家制定的不對稱國際貨幣金融體系運行規則的回應,經濟上合理,道德上公正。因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不僅僅是經濟的增長,更是制度的演進過程,金融脆弱性問題將貫穿整個發展過程,這也決定了這壹政策應該長期實施。這壹政策適用於具有高儲蓄傳統和長期出口導向政策的國家。
綜上所述,中國充其量只能算是壹個新重商主義國家,而不是重商主義國家。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