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1912年至1928年,中國銀行履行中央銀行的職能,負責充當國庫、接受外匯、發行鈔票等。1928年至1942年,中國銀行作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改革管理機制,率先將中國金融業推向國際市場,先後在倫敦、新加坡、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設立分行。1942年至1949年,中國銀行作為專業的國際貿易銀行,負責對外資金的收付、對外貿易的發展以及相關貸款和投資的辦理。
二、1949年以來,中國銀行長期以來是國家外匯和對外貿易的專業銀行,統壹經營和管理國家外匯,開展國際貿易結算、僑匯等非貿易外匯業務,大力支持對外貿易發展和經濟建設。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銀行緊緊抓住國家利用外資和先進技術加快經濟建設的歷史機遇,充分發揮遠期外匯業務的獨特優勢,成為國家利用外資的主要渠道。
三、中國銀行主要從事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金融業務、個人金融業務、金融市場業務等諸多業務。公司金融業務是我國銀行業務的主要利潤來源。它以銀行核心信貸產品為基礎,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創新性的金融服務。2007年,公司金融繼續圍繞完善客戶服務體系、推進整體業務聯動、加強產品創新和實施管理轉型,設立公司金融板塊,加強條線管理。
四、中國銀行貫徹服務重點大型優質公司客戶的發展戰略,註重與大型優質客戶的長期合作關系,明確中小企業業務是公司金融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致力於成為中小企業高效、專業、全面的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