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去年,國美的黃光想通過壹家賭博公司的賬戶(他是這家賭博公司的高級客戶)將資產轉移到美國。這種方法雖然巧妙,但還是逃不出監控範圍。
前年,我看到澳門警察局發給居民的傳單上寫著壹些強制規定:向國外賬戶匯款超過5000美元的,必須向當地資金管理部門申報,否則將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