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非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員,見從上海海關官網上的截圖,概括而言:
外幣:
出境人員攜帶的外幣限額為5000美元(含5000), 金額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外幣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原則上不予放行,有特殊情況的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領《攜帶證》。攜帶人民幣超出20000元則禁止出入境。不予放行。
人民幣:
出境人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
對於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員,見從海關總署官網上的截圖,概括而言:
不能超出最近壹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
“當天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攜帶出境的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攜帶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500美元。超過等值500美元的,不予放行
“短期內多次往返”旅客首次攜帶出境的外幣現鈔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十五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攜帶外幣現鈔不得超過等值1000美元。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不予放行
要補充的是,目前海關對外匯及人民幣支票、旅遊支票、信用證等的非現金金額數量沒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