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辦理到烏克蘭的個人旅遊簽證的時間是5個工作日內/5-10個工作日(如需要另行檢查則在30個工作日內),需前往烏克蘭駐中國大使館(地址:中國北京市三裏屯東6街11號)進行辦理,所需材料如下:
1、證明出行目的為旅遊的文件。?
2、填寫簽證申請表並簽字(含在線表格)。?
3、有效護照(在聲明的從烏克蘭出境的日期之後至少3個月仍有效) 。?
4、相片1張,尺寸3.5x4.5。?
5、經濟能力證明文件(至少1500美元/月)。?
6、有效醫療保險單,保額至少30000歐元或同等價值的外匯。?
7、證明已訂返程機票的文件。?
8、酒店訂單。
擴展資料
入境烏克蘭的註意事項:
根據烏克蘭法律,入出烏境每人可攜帶不超過1萬歐元(或其他等值貨幣)的現金(無需申報),超過1萬歐元必須申報,如不申報,烏海關人員有權沒收全部現金,如果發生現金被沒收情況,需經法律程序審理,當事人需自行聘請翻譯、律師處理相關事宜。
年滿18歲個人,可隨身攜帶1升烈性酒精飲料,2升葡萄酒,200支香煙或50支雪茄煙或250克煙草制品;公民個人物品不征稅,每人可免稅攜帶2臺筆記本電腦、2部手機、1臺照相機和2塊手表入境,但海關有權要求進行書面申報。
個人可免稅攜帶價值不超過50歐元的食品入境,且每種食品不應超過2公斤或不超過壹個包裝;攜帶文物和藝術品(油畫,包括價值不超過1萬歐元的琥珀畫)出境需有許可文件;攜帶琥珀制品出境需出示購物憑證和鑒定證明,並向海關申報,總值超過1萬歐元需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
烏克蘭駐華大使館-領事問題
中國領事服務網-烏克蘭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