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匯入外匯資金:試點方案嚴格區分了自有資金和購匯資金。
3、交易及清算:應憑中銀國際提交的投資者證券買賣明細清單,逐日辦理投資者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資金收付,並與中銀國際進行資金軋差交割清算。
4、投資資金撤出及結匯:試點方案也區分外匯來源,投資收益是不受以上限制的。
5、關戶:投資者申請關戶的,應先關閉在中銀國際開立的證券代理賬戶,再關閉在其他銀行開立的個人證券投資外匯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