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特點和優點: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見票即付,方便,快捷,而且支票可以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背書之後還可以轉讓,具有充當通貨流通的作用。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必須有可靠的資信,並存入壹定的資金。在我國企業之間的支票使用已經非常普及,但是由於個人信用體系建立尚不完善,個人支票使用還是有壹定限制的。
匯票特點和優點: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在開出時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當債務人和其委托的商業銀行蓋章後才生效。匯票也可以背書轉讓或是向銀行貼現,但是由於通常匯票有壹定的承兌期限,所以壹般要損失壹部分承兌利息。根據出票人的不同,匯票也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通常銀行承兌匯票信用程度要高於商業承兌匯票。
信用卡是由銀行發行的壹種專供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支付勞務費用的信用憑證,非現金結算的壹種支付工具。信用卡的特點是先消費,後付款。持卡人外出可以不必帶現金或支票,憑信用卡到指定場所消費,並可向發卡銀行的分支行或代理行透支小額現金。那些和銀行簽有合約的商業部門憑持卡人簽字的賬單向銀行收款,再由銀行送持卡人核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清。如果逾期未付清,發卡銀行就按期計算欠款利息,直到持卡人付清利息為止。由於信用卡方便消費,能增加商業機構的營業額,有助於銀行業務的開展,所以得到了廣泛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