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現在的規定是單筆核銷外匯金額正負於出口報關單USD5000美元,並且不多於或者少於申報價值的20%。都是可以順利核銷的。
差額核銷所需材料:
提示:指各種因素造成的收匯差額。按造成差額原因的情況提交材料。
1、差額原因說明(蓋公司印鑒);
2、出口合同;
3、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5、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水單);
6、相關商會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7、進口國商檢證明或進口商有關函件;
8、 報刊新聞媒體的報道資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