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並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售和房屋買賣均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銷售的市場價格核定;
(3)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交換,是交換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價格之間的差額。
前款交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土地使用權與交換房屋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征收機關應當參照市場價格進行核定。
第五條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征收。計算應納稅額的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依據X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讓的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減征或者免征契稅:
(壹)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繼承土地和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的,免征;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首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滅失而回購房屋的,酌情給予減免;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免稅項目。
第十壹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證件、資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土地、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證明的,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土地和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
擴展數據:
登記變更
變更登記有兩個方面:
壹是法定名稱發生了變化,即權利人作為權利主體沒有發生變化,但其使用權的名稱發生了變化;
二是房屋所在街道、門牌號、房屋名稱、房屋面積、重新裝修等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變更登記。
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公安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法人和組織登記、主管部門相關證明文件、規劃建設部門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權利的登記
設定房屋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他項權利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抵押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典當房屋的典當合同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房屋期權作為抵押物的,應當提交房屋預售合同和抵押合同。
取消註冊
房屋滅失、土地使用期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情況。,權利人應當在事實發生後30日內申請註銷登記,並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書、相關合同協議及證明文件。
註冊程序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壹的登記申請表,提交相關文件。
註冊登記時,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姓名;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登記;* * *有的房子已經被* * *某人* * *申請了;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債權人申請。
權利人和申請人為法人的,應提交工商核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憑證;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護照等。
代理人委托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權利人或者申請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等有效證件,授權委托書應當經過公證。手續完備的,登記機關將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應當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查。主要是審核、查閱申請人提交的產權檔案和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以公告、報紙等形式征求公眾反對意見,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明確、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律法規、無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作出最終確認和核準,並向房屋權利申請人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文件要求登記機關在受理登記申請後30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
權屬清晰、產權來源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和他項權利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準登記,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準註銷登記,註銷房屋所有權證。
百度百科-產權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