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擴展資料:
案例:蘇州大媽因詐騙罪獲刑10年騙領養老金近20萬
相同的名字,壹模壹樣的照片,卻存在兩個不同的身份證號碼,兩個正常使用逾十年的社保賬號。蘇州高新區社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的壹個報案電話,揭開了壹場被掩蓋多年的社保養老金騙局。
日前,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被告人吳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法院還責令其退出全部贓款,總計將近20萬元。
早在12年前就在蘇州高新區某材料公司辦理退休手續的吳某,多年來壹直正常按月領取社保養老金,可從去年年初開始,她發現自己的賬戶被凍結。就在吳某滿懷疑竇前往高新區社保管理中心咨詢情況時,沒想到等待她的,卻是法律的制裁。
去年1月,某材料公司在辦理單位註銷時需要聯系壹個叫吳某的職員,我們查詢後發現,這個身份證號碼尾數為541的吳某,在社保系統裏的單位並非該公司,而是另壹家農場企業。
隨後,通過姓名搜索發現,社保系統裏確實還有壹個某材料公司的吳某,但身份證號碼尾數卻是543,且兩張市民卡照片相似度很高,醫保使用情況也非常接近。高新區社保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認為,這個人涉嫌領取兩份養老金和醫保相關待遇,於是凍結其賬戶並報警。
虎丘法院審理查明,吳某生於上世紀50年代初,大學文化。早在1991年,她就從蘇州某農場企業辦理了病退,並於1998年拿到社保卡(尾號541)開始領取養老金。之後,她又先後在高新區公司A、工業園區公司B、吳江區公司C及上述材料公司等多處工作。
其間,吳某在B公司工作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重新辦理了社保手續,並拿到另壹張尾號543的社保卡,隨後吳某在更換工作單位時,壹直沿用該虛假身份信息的社保賬戶。
到2005年,吳某在上述材料公司離職時,通過補開證明、補繳部分社保費用的方式使其享受城鎮職工社保退休待遇,而此賬戶就是之前通過虛假身份信息設立的。
自2005年4月至2015年12月,吳某通過該賬戶領取養老金近22萬元,扣除向賬戶繳納的費用,吳某騙取國家社保金***計人民幣17萬余元。
與此同時,自1998年7月至2015年12月,吳某通過其尾數為541的原始真實賬戶,***領取養老金人民幣近25萬元。
庭審期間,吳某當庭自願認罪,但辯稱在設立新社保賬戶的時候,主觀上沒有詐騙的故意。法院審理認為,吳某在明知名下有兩個社保賬戶且其中壹賬戶系通過使用虛假身份信息設立的情況下,仍通過該偽造信息設立的賬戶領取、支付社保金的行為即構成詐騙。
吳某不服提出上訴,蘇州中院審理後,維持原判。
人民網-蘇州大媽因詐騙罪獲刑 10年騙領養老金近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