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價貨幣
1.計價貨幣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規定用來計算和清償彼此債權債務的貨幣,壹般與結算貨幣相同,如果雙方在合同中只規定了計價貨幣,沒有規定結算貨幣,則計價貨幣就是結算貨幣。
2.交易雙方也可以規定計價貨幣是壹種貨幣,結算貨幣為另壹種貨幣,甚至另幾種貨幣,此時,交易雙方要在合同中定明不同貨幣的幣值。
3.買賣雙方在選擇使用何種貨幣時,既要考慮貨幣匯率的風險,又要結合自己的經營意圖、市場供需和價格水平等情況作出綜合性分析。
4.目前,我國常用的國際結算貨幣有:美元、英鎊、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港元。理論上人民幣也可以作為計價或結算的貨幣,但我國金融管理規定對外使用人民幣僅限於賬面的首付,不能自由兌換和流動。
5.在壹般多根據國際金融市場上貨幣匯率變動的情況和進口國家(地區)的習慣等,選用對方國(地區)貨幣或第三國貨幣。
:計價貨幣的選擇
1、選擇可自由兌換的貨幣:
可自由兌換貨幣是指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施加限制、不實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在另壹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使用可自由兌換貨幣,有利於調撥和運用,有助於轉移貨幣匯價風險。
2、在出口業務中盡量爭取采用硬通貨:
硬通貨,是指從成交至收匯這段時期內匯價比較穩定且趨勢呈上浮的貨幣。
3、在進口業務中,爭取采用軟通貨:
軟通貨,是指從成交至付匯這段時期內匯價不穩定、疲軟且趨勢呈下浮的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