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T/T成為外貿結算的主流方式,與其優勢是分不開的。與信用證和托收相比,電匯有其明顯的優勢:1,風險比較。雖然信用證風險較小,但不是無風險的支付方式。進口商或開證行可以利用信用證的“軟條款”使出口商難以履約或單證不符,從而無法收匯。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市場風險出現時,妳甚至可以以單據“嚴格相符”原則和壹些非實質性不符點為借口,拒絕支付貨款,逃避付款責任,出口商要承擔信用證的通知費、電報費等額外費用。T/T作為壹種商業信用,對出口商來說有很大的收匯風險,但在我們的出口實踐中其風險仍在控制之中。比如,在大部分出口結算方式為電匯的情況下,上海壹直保持著較高的外貿出口結匯率。上海外匯管理局數據顯示,2004年至2007年出口結匯率分別為98.93%、99.03%、100.65%、438+02%和99.99%,上海出口收匯壞賬比例最高。換句話說,對於上海出口企業來說,選擇TFF並沒有增加收匯風險,反而實際上增加了企業的貿易機會,從而提高了企業的競爭力。
2.成本比較信用證的成本更高。信用證的相關費用既是顯性費用,也是隱性費用。顯性費用是指與非認證結算方式相比,需要額外支付的銀行費用,包括開證費、通知費、議付費、電報費、確認費等。如果裝運有不符點,開證行需要支付不符點費、電報費和單據處理費。壹般來說,差異的總成本在150-200美元之間。隱性成本是指進口商在借入銀行信貸時需要承擔的資金成本。隱性成本高也是進口商不願意采用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主要原因。
在托收方式下,如果進出口商達成承兌交單付款,出口商還需要承擔貨幣貶值帶來的隱性成本,增加機會成本。同時,在D/P條件下,進口商在貨款支付前無法取得貨運單據並取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仍屬於出口商。但如果進口商到期拒絕支付贖單,出口商可以單獨處理或運回貨物,但需要承擔額外費用,降低價格。
3.手續和時間對比電匯最大的優勢是匯款手續簡單快捷,3個工作日就能收到。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證手續繁瑣,銀行的權力和管理程序耗費大量時間,效率低下,而且只負責單據與信用證嚴格相符,不涉及貨物。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通過托收行和代收行將貨物和全套跟單匯票交給進口商,如果是在承兌交單或付款交單遠期的條件下。出口商要等到匯票到期日才能拿到貨款,所以在時間上沒有優勢。同時,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進口商都要承兌匯票並辦理相應的手續,所以手續也比較繁瑣。筆者在對上海10多家進出口企業的調查中發現,選擇T/T作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中,約有壹半企業的結算期為0-30天,其余壹半企業的結算期為90天。而以信用證為主要結算方式的企業結算周期在90天以上,說明采用電匯方式可以大大縮短結算周期,從而提高資金周轉效率,符合現代物流的要求。
從上面的對比分析可以看出,無論從成本還是從程序上來說,T/T都是三種結算方式中最簡單、最快捷、最低的,在實際業務執行中其風險也不大。這無疑是進出口商更喜歡使用電匯結算的主要原因。
(C)電匯的風險和避免風險的方法
電匯屬於商業信用,所以還是有很大風險的。對於進口商來說,在“前電匯”模式下容易發生損失預付款的風險,而對於出口商來說,在“後電匯”模式下容易發生收匯風險。在中國的進出口業務中,因電匯而導致貨款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因此,在外貿結算中選擇電匯方式時,必須註意風險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風險。壹般來說,選擇這種支付方式的前提是買賣雙方信用良好,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和經驗。有幾種方法可以規避電匯風險:1。利用運輸單據規避收匯風險。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後,出口商通常會得到提單等全套運輸單據。但為了規避收匯風險,除非進口商有足夠的信用,否則出口商不應立即將正本提單交付給進口商,以防止進口商在取得象征物權的正本提單後逃避付款責任。出口商的做法是,可以向進口商提交壹份提單副本,證明貨物已經按照合同裝運。在獲得銀行出具的進口商電匯付款收據後,將正本提單和其他全套運輸單據交付給進口商。出口商還應註意,從進口商處獲得傳真電匯收據到交付正本提單或指示承運人放貨之間應有壹定的時間間隔,以確保銀行會匯款,從而避免進口商在獲得正本提單後立即取消向銀行匯款的風險。所以最保險的方法是匯款到賬後提交提單原件。
2.投保出口信用保險控制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由保險人(從事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向國外買家提供信用的出口商或銀行)簽訂的保險合同。根據保險合同,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賠償買方信用及相關因素造成的經濟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有兩種:壹種是投保出口商的國外風險,壹種是投保出口信用;另壹種是賣方信用保險。
出口信用保險可以避免買方不付款所帶來的經濟風險,使出口商的產品在進入國際市場時不必承擔這些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從而達到促進外貿出口、降低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的目的。同時,投保後可以提高出口企業的信用等級,有利於獲得銀行打包貸款、托收押匯、保理等金融支持。,加速資金周轉。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還可以為企業提供客戶資信調查、賬款追收等其他服務。但出口信用保險的範圍涵蓋了買方破產、拖欠貨款、拒收貨物等商業風險,以及買方所在國發生動亂、政變或政府法規變化導致賣方收不到外匯等政治風險。只有當出口業務因這兩種風險而遭受損失時,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才能進行賠償,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任何損失都是免責的。因此,沒有必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險。
3.選擇合適的電匯方式控制風險國際貿易中的每壹種支付結算方式都有其優缺點。進口商和出口商都必須權衡利弊,以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時進口商和出口商都需要做出適當的讓步,以達到利益的平衡。由於電匯結算方式為壹般商業信用,企業在使用這種支付方式控制風險時,應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根據匯款時間,電匯可分為“前電匯”方式和“後TT電匯”方式。在基於商業信用的電匯方式下,不同電匯方式下進出口雙方需要承擔的資金和風險是不平衡的。因此,在進出口貿易中使用“前電匯”方式或“後電匯”方式對雙方都是不公平的。但是,如果買賣合同項下的貸款50%采用“前T/T”方式,50%采用“後T/T”方式,那麽買賣雙方在資金占用上處於公平狀態。從承擔風險的角度來說,由於進口商先付款,風險略大於出口商。因此,在貿易實踐中,進口商通常通過降低預付款的比例來降低風險。電匯項下預付款和延期付款的比例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主要依據雙方的信用、信任、財務狀況以及談判桌上的實力對比。但如果進口商是新客戶,信用可靠性壹般,采用“預電匯”方式更為合適,可以大大降低收匯風險。對於相互熟悉、信譽良好的老客戶,采用“後T/T”方式(如T/T30天或T/T60天)可能更容易被客戶接受。